如果你看比尔克林顿的履历,你会发现非常有趣的一点:1973年从耶鲁大学法学院JD(法学博士)毕业以后,他来到阿肯色大学当了教授。次年他竞选众议员,失败。1976年当选阿肯色州司法部长。1978年当选阿肯色州州长。

阿肯色州是个什么地方?首府 Little Rock(小岩城),2016年整个城市包括周边的郊区人口是70万。阿肯色大学所在地 Fayetteville,2016年人口49万。其时克林顿耶鲁法学院的同学,相信有很大一部分在纽约的律所当律师,过着赚得盆满钵满每天换美女约会的日子(耶鲁J.D.毕业生2015年的平均律所薪资在$157,663)。至于小岩城,我估计夜店都找不出来几家。

这是为什么?怎么会有人做出这样脑子被门挤了一样的选择?为什么???放着纽约灯红酒绿的生活不要,在鸟不拉屎的阿肯色州待上7年???

假设你的志向是当总统,为你的国家服务,做出影响世界的决定,这其实是很合理的选择。通往白宫的道路是什么样的?什么样的人能成为总统?能为一个地区的人做出正确的集体决定的人,应该比不能做到这件事的人更有可能成为总统吧。那你要怎么样才能展现出这样的能力?去华盛顿的某个智库里做研究员吗?No。虽然白宫在物理上离你只有一个街区,但实质上对你远在外星球,因为你除了“研究这项能力”,没有机会“展现这项能力”。

所以,克林顿的选择,只有放在20年的职业轨迹上来看,才有他的合理性。作为一个年轻的政客,你不可能在纽约或者加州这样人人挤破头要去的地方做出什么让人看到你的成就,因为这些地方的竞争实在太激烈了,有太多人想要“为这里的人民谋福祉”了。如果你花了很多时间试图在“说服别人你可以做到”的竞争中获胜,那么你会剩下多少精力提高自己作为一个政客真正重要的能力呢?我猜,不会太多。

这个道理可以应用在任何职业上。你是应该花很多时间去通过一家或几家公司的hiring bar,还是应该花很多时间去获得这个领域在未来十年、甚至几十年迫切需要的能力?很高的Hiring bar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候选人太多,所以需要以极其细微和无关紧要的标准来筛选掉其中很大一部分人。满足这样标准的能力很可能只在非常短期有效,但却需要付出很多时间精力在无数的细节上玩命优化,而这些细节在跳出这个环境之后,很可能是找不到其他任何地方应用的。

但是,在现实中,我却不停地看到有人在做前面一种选择。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大部分人并不会以“20年后我能够成为的人、做到的事情”作为目标奋进和要求自己,所以接下来两三年看起来最优的选择,看上去就是最优的选择了。即便如果你放到20年来看,它并不是。可能对大部分人来说,“20年后”是一个不存在的视角吧。